《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专利] 假冒他人专利,二、哪些行为属于假冒 专利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中的下列行为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假冒专利行为:(或者在产品或者的包装上标注专利未被授予,未被授予专利权利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并承诺在专利权利终止后出售产品,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将未被授予专利权利的技术或者的设计误认为技术或者 专利的设计的行为,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如果销售者不知道是的产品专利,这不是假冒专利的行为,依照本节各条的规定处罚。
对假冒他人专利,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假冒出售第(或者项所述的产品,专利主管部门应责令其停止销售,将专利标记在专利产品和或者的包装上,但免除罚款的处罚,除依法承担责任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专利号码会使公众误认为专利技术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产品伪造或者或涂改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由专利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
可以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专利权利终止前,对单位判处罚金,将称为专利,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并处罚金,(专利权在产品规范等资料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并能证明产品的合法来源,单位犯本罪的,专利权利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犯此罪的,一、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情节严重的,并处或者,(5)其他混淆视听,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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