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 许可 合同可分为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等,3\.普通实施许可合同普通实施许可合同是最常见的专利实施许可模式,1\.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是指受让人在合同的范围内享有对专利技术的独占使用权实施,普通实施许可合同转让人允许受让人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其专利技术。
转让方不得在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的范围内为同一专利与第三方订立专利 实施 许可 合同,转让方不得在许可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自行实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专利,排他性实施许可合同是转让方和受让人分享专利实施权利的协议,当事人订立的排他性实施许可合同不影响国家根据专利法第14条行使指定许可的权利,2\.排他性实施许可合同排他性实施许可合同是指合同中的受让人享有在合同规定的地理范围、期限或方式内使用转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的权利,也不得与第三方签订任何其他形式的许可合同,否则是违反合同的,同时保留其实施和允许任何第三方在此范围内使用其实施专利技术的权利。
转让方保留其在实施专利范围内的权利,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