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第四类商标转让流程

发布时间:2019-10-14 浏览量:98470

  虽然新能源汽车以及其他载具的呼声渐高,但大部分载具仍然使用内燃机,或是采用油电双引擎,造成这种情况的因素大体有二:新能源技术尚不完善,大量的技术仅具有前瞻性而缺乏实用性;传统内燃机的设计以及优化已接近理想值,且技术成熟可靠。因此,传统燃料仍然被大量企业需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于企业而言,拥有一个商标,对于推广可谓是大有裨益。根据商标法规定,燃料商标属于第四类商标,较之于商标注册,选择商标转让的形式来获取商标不啻于更好的选择。接下来,麦汇网就为您介绍第四类商标转让流程。

第四类商标转让.png

  1,购买方挑选好中意的商标,由客服查询确定好商标法律状态,买卖双方沟通好成交价格。
  2,公司及代理机构签订《委托购买商标协议书》,购买方提供商标受让人主体资格证明。办理《商标转让声明公证》,并在转让申请书以及过户所需要的全套文件上签字盖章。
  3,取得《商标注册证》、《商标转让声明公证书》原件,以及转让过户所需的全套材料。
  4,公司将《商标注册证》、《商标转让声明公证》传真或扫描给买方确认无误后,买方付清余款,公司将《商标注册证》、《商标转让声明公证》、《商标使用授权书》原件及转让过户所需文件快递给买方盖章或签字,购买方收到前述文件时即拥有所购商标“独占使用权”。
  5,公司收到受让方盖章或签字的转让过户文件,即时向国家商标局上报转让过户申请材料。
  6,国家商标局收到文件后在40-60天左右同时向双方下发《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此时自己就可以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到商标转让流程。
  7,10个月左右商标局进入实质审查,发布核准转让公告,公告完1个月内下发《核准商标转让证明》,核准转让后与公司所签的《委托购买商标协议书》终止。
  在进行商标转让的过程中,因其流程复杂,周期较长,受让方应当根据自身业务结构来灵活应对与处理,这种情况下,选择一家如麦汇网这种可靠的代理机构,将会为您排除后顾之忧,若您有相关需求,详询麦汇网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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